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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岁那年,家里养了一条白狗,准确的说,是一条麻狗。乡里人养狗没什么审美情趣,不管白狗麻狗,会咬生人就是好狗。对狗的清爽美丽倒不在乎,于是乎白就是麻,麻就是白,白麻不分。
狗在我家的待遇很不好。家里不给它提供早餐和午餐,晚餐也不过是洗锅水。姐弟们有个优良传统,吃完饭总是把碗舔得干干净净,算是饥饿年代对狗胃的一种变相剥削。而锅,母亲也是不铲出铁沫子不罢休,对狗而言,这种洗锅水,与其说是晚餐,不如说是饮料。狗喝完饮料,就开始惦记上猪了。猪的地位比狗高一个级别,粉碎的干玉米杆、草……有时还有一勺油渣。狗流着口水爬在一边,等猪吃完,大摇大摆离开,才冲上去在猪的食槽里打牙祭,好在猪没有舔碗的美德。其实也不是狗的教养比火车站排队买票的人好,而是它早就尝试过插队的代价是我母亲的一顿乱棍。有时猪吃吃停停,急得狗嗷嗷直叫。我同情狗,常常有人狗合一的幻觉,就骂猪。姐姐们笑了:“猪不吃食,把狗的心操碎了!”我不明白这话在骂我。
星期天我和狗去野外给我们寻找午餐。全家一致认为我和狗是家里最最馋的两只动物。我不以为然,狗也是,因为它也从来不反驳一句。我们在田野寻找田鼠。农村捕捉田鼠的传统方法是挖出田鼠洞,轻轻掏开,拉开弓,放好竹箭,用一根小棍支住弦,小棍另一头是根小绳子,拉紧,用土块塞到洞口,田鼠推开土块,便中了机关。我们找到中计的田鼠,就连箭一起带回家。开膛破肚后,用泥巴裹起来,等母亲做饭时在灶火中使劲烧,烧熟后扳去干泥巴就是一顿丰盛午餐。我吃肉,狗啃骨头,姐姐妹妹咽口水。我和狗的感情在一次次共进晚餐后与日俱增。狗有时候自己也去找,它还是讲义气的,不独吞,常常在窝边给我留一张支离破碎的皮和一枝竹箭。皮我不屑一吃,虽然这是一个又馋又饿的年代;箭要拿走,和邻村二愣子他爸换麻雀。当然,这是不太光荣的事情,经常偷偷摸摸中进行,总是招惹得箭的主人一路骂将过来,“哪个短寿的,拿走田鼠罢了,连箭也拿走!”到我家门口自然多骂几声。毕竟没在现场抓住,所以不算,于是无事。短寿就短寿,肉总要吃。何况我对若干年以后的事情并不操心。我的狗很瘦小,我可从没小瞧过。我们没比赛过挑水、担粪一类运动,但在无数次的跑赛中,常常把我累得筋疲力尽它却没事一般紧跟着我,并不超越,算是给足了面子。回家吧,我就骑上它,这时就轮到它长大嘴巴,气喘吁吁了。千万别让母亲看见,她会大骂我一场。还说:“骑了狗娶媳妇要下雨的!”后来还真的应验了――我到成都旅游结婚,三十天下了二十天雨!不过,下雨也有下雨的好处:两人撑一把伞,相拥雨中漫步,还真的很象小两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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